為落實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暨推進平臺系統貫通工作會議精神,宣傳貫徹《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深入交流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建設情況,總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中的經驗做法以及亟待解決的疑難問題,進一步推進各地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管理工作。9月27日,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包頭市人民政府支持,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公共資源交易分會主辦,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辦的西北、華北、東北地區《辦法》宣傳貫徹交流會在內蒙古包頭市順利召開。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巡視員孟瑋出席會議就學習貫徹《辦法》做重要講話。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會長任瓏、副會長李小林分別主持兩階段會議。內蒙古自治區巡視員、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劉恒斌、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文民、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葉衛兵、公共資源交易分會副會長、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局長高建國、公共資源交易分會副會長單位、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周松青、以及中招協公共資源交易分會西北、華北、東北等地區及湖南、福建、浙江等省和地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機構和內蒙古自治區招標投標協會負責同志共約一百人參加了會議。
孟瑋副巡視員系統介紹和解讀了《辦法》起草背景、基本思路和主要制度設計。她表示,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要構筑起“1+4+N”的制度體系。“1”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4”是指國務院各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4類全國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N”是指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將要制定的平臺服務管理細則。在這個制度體系中,《辦法》居于核心地位。
孟瑋介紹,《辦法》主要把握了三大基本原則:一是緊扣“放管服”改革主線,著力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減少對市場主體自主權的干預,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增強交易平臺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提高交易效率。二是堅持“電子化”發展方向,順應信息化發展大趨勢,打造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著眼交易全程電子化,對電子交易系統對接、數據交換、共享互認,以及通過電子系統如何提供服務作出了規定。三是突出整合共享核心目標,以共享資源為重點,構建全國一體化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推動實現信息資源、場所資源以及專家資源的整合共享。
孟瑋表示,今年10月底,國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實現與省級平臺的縱向貫通并開展試運行。2017年6月底要在全國范圍建成規則統一、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會上,甘肅、福建、包頭、株洲以及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有限公司等單位在會上介紹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營管理、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建設、系統互聯互通等方面的經驗做法。下午,與會代表參觀了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并現場座談,就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及管理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